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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文件
攀公土告〔2020〕5号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攀枝花市2020年第5期(拍卖第3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公告
受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以拍卖方式出让5(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 |
主要规划条件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
起拍价 |
增价幅度 |
2020-H1# |
攀西科技城 |
宗地面积88601.07㎡,约132.9亩;出让面积:80331.23㎡,约120.5亩。 |
该宗地为《攀枝花市花城新区渡仁片区(金福单元、干坝塘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干G02、G04、G05地块用地规划调整研究报告》成果中干G01-G1/2018-02、干G02-B2/2018-02、干G05-R21/2018-02及干G06-G3/2018-02共4个地块;其中: 1、干G01-G1/2018-02公园绿地(G1),面积:1392.34平方米,约2.09亩;2、干G02-B2/2018-02商务用地(B2),兼容比例:商业建筑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50%(包含应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容积率:小于等于3.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45%;绿地率:大于等于20%,面积:58095.07平方米,约87.14亩;3、干G05-R21/2018-02住宅用地(R21)容积率:大于1小于等于3.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2%;绿地率:大于等于35%,面积:22236.16平方米,约33.36亩;4、干G06-G3/2018-02广场用地(G3),面积:2521.69平方米,约3.78亩。 具体规划条件,竞得人必须按照《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H1#宗地规划条件》内容,严格执行。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 |
6847万元 |
34234万元 |
200万元 |
2020-H2# |
攀西科技城 |
宗地面积6797.8㎡,约10.2亩;出让面积5671.43㎡,约8.51亩。 |
该宗地为《攀枝花市花城新区渡仁片区(金福单元/干坝塘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中干F42—S42/2018—02地块及干F03—G1/2018—02地块。其中:1、干F42—S42/2018—02地块,面积:5671.43平方米,约8.51亩,用地性质:社会停车场用地(S42)容积率:小于等于1.8(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2、干F03—G1/2018—02地块,面积:1126.37平方米,约1.69亩,用地性质:公园绿地(G1)。 具体规划条件,竞得人必须按照《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H2#宗地规划条件》内容,严格执行。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50年。 |
808万元 |
808万元 |
10万元 |
2014-H1# |
花城新区干坝塘片区 |
出让面积10561.58㎡(15.84亩) |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B1)。兼容比例:商务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50%(包含应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容积率:小于等于3;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绿地率:大于等于25%。 具体规划条件,竞得人必须按照《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F21-B1/2018-02地块规划条件》内容,严格执行。 |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40年。 |
4025万元 |
4025万元 |
100万元 |
2018-R19# |
仁和区政府对面 |
出让面积44339.24平方米,约67亩。 |
用地性质:住宅用地(R21)。容积率:大于1.0且小于等于2.5;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0%。 具体规划条件,竞得人必须按照《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2018-R19#宗地规划条件》内容严格执行。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2457万元 |
12284万元 |
100万元 |
2019-X4# |
西区动力站 |
面积6691.62平方米,约10.04亩。 |
该宗地为《攀枝花市河门口片区(河门口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中河C44-W1/2018-06地块。用地性质: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兼容商业用地(B1)、一类工业用地(M1)兼容比例≤50%(其中,商业用地兼容比例≤20%,一类工业用地兼容比例≤30%)。容积率≤1.5(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 具体规划条件,竞得人必须按照《攀枝花市西区2019—X4#宗地规划条件》内容严格执行。 |
仓储用地30年 |
203万元 |
405万元 |
10万元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2020-H1#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土地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成交之日起150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0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4.竞得人需对干G02-B2/2018-02(B2)地块部分物业自持经营5年(自持期为自持物业取得产权证后5年):商务办公用房自持经营建筑面积(包括公摊面积)≥100000㎡;地下车库自持经营车位(包含人防部分)≥519个,且必须配置不少于51个充电桩。
5.竞得人需按照攀西科技城管委会要求,在干G05-R21/2018-02地块修建的住宅套数不少于550套。
6.竞得人需按照攀西科技城管委会要求及《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对干G01-G1/2018-02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约1392.34 平方米,最终范围及建设标准以攀西科技城管委会确定为准)进行无偿打造且应与该宗地其他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交付使用,并保证其公共性,不得进行封闭,不得在地面上设置任何建筑物,景观设计应充分考虑行车视距等行车安全要求。
竞得人需按照攀西科技城管委会要求对干G06-G3/2018-02广场用地(G3)(用地面积约2521.69平方米,最终范围及建设标准以攀西科技城管委会确定为准)进行无偿打造且应与宗地其他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交付使用,并结合绿化设计打造公共步行通道,保证其公共性,不得在地面上设置任何建筑物。
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建成后实物及产权无偿移交攀西科技城管委会或攀西科技城管委会指定单位,产权证书由竞得人按攀西科技城管委会的要求办理,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土地竞得人必须按照经批准的攀西科技城的景观亮化要求实施建筑外立面的夜景照明,所产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土地竞得者应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结合地块内拟建建筑无偿配建一所二类公厕并达到使用条件,同时应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并同步设置环卫工人休息场所。公厕需与宗地其他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交付使用,并确保其公共性,建成后实物及产权无偿移交攀西科技城管委会或攀西科技城管委会指定单位,产权证书由竞得人按攀西科技城管委会的要求办理,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8.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我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9.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0.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攀西科技城管委会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11.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自理。
12.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攀西科技城管委会签订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及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移交的监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建设规模、面积、位置、移交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10个工作日内凭监管协议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否则,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3.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并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环保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应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
14.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
15.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6.宗地竞得人应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应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17.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0-H2#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土地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0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4.干F42—S42/2018—02地块鼓励修建立体停车楼,总泊位数不低于189个。
竞得人应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结合地块内拟建建筑无偿修建一处二类公厕并达到使用条件,同时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并同步设置环卫工人休息场所,建成后实物及产权无偿移交攀西科技城管委会或攀西科技城管委会指定单位,产权证书由竞得人按攀西科技城管委会的要求办理,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竞得人在该宗地内建设的管理和服务设施用房不得大于2000㎡。
土地竞得人必须按照经批准的攀西科技城的景观亮化要求实施建筑外立面的夜景照明,所产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竞得人应按照攀西科技城管委会要求及《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对干F03—G1/2018—02地块进行无偿建设,且必须与宗地其他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交付使用,并确保其公共性,建成后实物及产权无偿移交攀西科技城管委会,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成昆铁路复线下穿该地块,土地竞得人应加强与市铁建办、铁路等相关部门衔接,处理好与成昆铁路复线关系,并确保隧洞安全。
6.宗地内的社会停车场竞得人建成后须自持经营十五年(自取得产权证之日起计算),自持期内不得分割、转让。
7.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攀西科技城管委会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8.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自理。
9.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0.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攀西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签订绿地、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移交的监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绿地和公厕等建设规模、面积、位置、移交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10个工作日内凭监管协议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1.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我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2.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并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环保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应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
13.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
14.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5.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14-H1#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天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4、宗地开发时应妥善处理好与相邻小石潭公园的关系,场地竖向和景观设计应结合公园统筹考虑。宗地靠炳仁线一侧的绿化带(最终范围及建设标准以攀西科技城管委会确定为准)由土地竞得人按照攀西科技城管委会的要求无偿打造且应与宗地其他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攀西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竞得人在项目方案设计时要根据绿化带内永久电力设施(变压器室)情况,结合城市景观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并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涉及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5、土地竞得人必须按照经批准的攀西科技城的景观亮化要求实施建筑外立面的夜景照明,所产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我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7、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攀西科技城管委会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9、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自理。
10、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攀西科技城管委会签订靠炳仁线一侧的绿化带的建设及移交的监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建设规模、面积、位置、移交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10个工作日内凭监管协议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否则,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1、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并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环保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应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
12、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
13、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4、宗地竞得人应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应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15、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18-R19#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土地竞得者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于成交之日起12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4.竞得人必须处理好本宗地与花城大道主排洪涵和排污管的关系,且规划设计方案须按仁和区水利局、仁和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仁和区住建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定的行洪论证方案及补救措施方案进行编制;竞得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宗地周边已建及规划的地上、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构筑物、水电气管线、排洪涵洞等)予以保护并保证其正常使用,并妥善处理好与周边地块、道路的关系,以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竞得人自理。
5. 该宗地内10Kv高压电力线路由仁和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搬迁,土地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
6.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我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7.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仁和区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9.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自理。
10. 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10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否则,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1.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并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环保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应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
12.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
13.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4.宗地竞得人应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应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15.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19—X4#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 兼容工业产业准入: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2439);投资强度控制指标:≥8657万元/公顷。
3.成交价款缴纳方式:土地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成交之日起150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4.开竣工时间:竞得者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5.宗地以实际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西区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6.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的电力线路,竞得人在设计时拟建建筑与电力线之间的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应规范要求,并报有关管理部门同意,涉及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如需搬迁由竞得人负责搬迁事宜,涉及相关费由竞得人承担。
7.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9.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0. 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并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有关环保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应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
11.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2.项目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要求,不得新建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得新增钢铁产能项目及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产业选址必须符合金沙江及主要支流的防护距离。
13.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
14. 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竞买资格
(一)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满足拍卖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竞买人在竞买报名时需提交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文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文件的获取
1.拍卖文件由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竞买申请人可在获取时间内到我中心349室免费获取。
2. 获取时间。
2020年7月14日9:00至2020年7月23日15:00期间。
法定工作日:
(1)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2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7时。
(2)2020年7月23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5时。
非法定工作日不提供相关服务。
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49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的,经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0年7月24日10时在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拍卖大厅举办。
八、竞买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按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8个银行账户存入,账户由竞买人自行选择(具体见下表)。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15时。
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序号 |
开户银行名称 |
账号 |
1 |
中国建设银行攀枝花分行 |
5100 1628 6370 5151 7984 |
2 |
中国银行攀枝花新宏路支行 |
1185 2595 1732 |
3 |
工商银行攀枝花分行 |
2302 3321 1910 0116 196 |
4 |
农行攀枝花市分行 |
2213 2201 0400 1397 6 |
5 |
攀枝花农商行东区支行 |
8804 0120 0017 3709 9 |
6 |
交通银行攀枝花分行营业部 |
5140 0405 0018 0100 5529 3 |
7 |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炳草岗支行 |
7722 0100 0072 7198 4 |
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攀枝花东区支行 |
9510 0101 00003 4615 2 |
九、其他公告方式
本公告在以下网址同时发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2.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3.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5.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攀枝花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49室
联系电话:0812-3335996
联 系 人:周女士 杨先生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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