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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声屏障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 建邺区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3-01 16: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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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

工程声屏障施工项目

NHKJ-71NHKJ-7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7]2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南京市政府及项目所在区政府财政性资金及南京市政府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声屏障施工项目NHKJ-71NHKJ-72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起自南京市张店枢纽,接拟建改扩建的国道G312龙华互通立交至张店枢纽段,经星甸镇,止于滁河大桥(苏皖界),接拟扩建的南京至合肥高速公路周庄至陇西立交段,全长约18公里,现状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3米,设计车速100公里/小时。

项目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采用沿既有公路两侧加宽为主、局部单侧拓宽的扩建方案,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米。

3.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拟划分为段,即:NHKJ-71NHKJ-72段。

NHKJ-71标段:K7+790K16+270范围内的声屏障屏体、立柱、基础等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及缺陷修复等工作(含基础开挖、边坡及防护恢复等工作)。

NHKJ-72K16+270K25+803.966范围内的声屏障屏体、立柱、基础等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及缺陷修复等工作(含基础开挖、边坡及防护恢复等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计划工期安排

计划工期: 9 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21 3

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级施工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若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业绩要求:

2016年3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600万元的道路声屏障施工项目。(以系统报表5中自动生成的相关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截至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或A(含暂定A级);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及业绩: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壹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系统报表3中自动生成的相关信息为准)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0163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已完单项合同额不小于600万元的道路声屏障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系统报表4中自动生成的相关信息为准)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系统报表3中自动生成的相关信息为准)

项目总工业绩要求:

20163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已完单项合同额不小于600万元的道路声屏障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系统报表4中自动生成的相关信息为准)

(6)专职安全员:1名,应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 1个标。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5截至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即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形式,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已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料下载处。

6.投标预约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3 2 09:002021 3 8 17:30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15194/O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2)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25-6901286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3 2 9 时至 2021 3 8 17 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541959163),提供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截图经招标代理确认无误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15194/0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含电子图纸)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标段费用请以汇款方式提交,但必须从投标人企业账户汇出,汇款交费事宜详见投标交款要求(下载方式同招标文件下载方式)。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7.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1 3 23 14 00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 3 23 14 30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3110开标室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 的指定地点。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newindex)、中国招投标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9.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梅子洲路69号 地址:南京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19 邮编:210029

联系人:尤工 电话:025-87715119、17712911226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李慧、朱鹏

0二一年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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