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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华夏路电业局游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洛阳 偃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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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16994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2-17 17: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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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偃师市华夏路电业局游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华夏路电业局游园项目

二、项目编号:偃师企采磋商(2020)0030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第1标段(包)偃师市华夏路电业局游园项目预算金额:832169.94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1.项目概况:现有地面拆除、绿化、园建、电气、给水等图纸所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项目建设地点:偃师市境内。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采购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工期:45日历天。

7.质保期:730天。

8.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2.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3.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五、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响应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的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须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及2019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含)以上按时缴纳社保证明;(投标文件中须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的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中须附审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5.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2019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扫描件: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文件中须附税务登记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缴纳税收的凭据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7.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信息(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2月18日2020年02月24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请咨询:0379-69921065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1856766642018567666421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2月18日2020年02月24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03月05日 10时3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市城关镇华夏路24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吉先生 15537921590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滨河北路水榭王城9号楼1101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杨先生 0379-63628568

十五、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洪涛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1291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0年02月17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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