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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 涞源县
招标公告
424.37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5-25 09: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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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涞源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涞发招标核【2022】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涞源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及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涞源县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涞源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设计服务项目2.2项目建设地址:涞源县辖18个乡镇,285个行政村2.3资金来源:债券资金及财政配套2.4项目总投资:25033.66万元合同估算价:424.37414万元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6工程规模:包含: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支撑建设、智慧应用建设、运行管理中心建设、安全保障系统建设、运维保障系统建设2.7建设内容:包含: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支撑建设、智慧应用建设、运行管理中心建设、安全保障系统建设、运维保障系统建设2.8设计服务期限:90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及配套服务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3)一个类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其他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5-25 09:002022-05-3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6-16 14: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涞源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涞源县广昌大街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腾飞路998号
邮编: 0710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侯强 联系人: 赵康
电话: 0312-7319009 电话: 0312-622221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474124884@qq.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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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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