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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2021年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定点单位选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2021年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定点单位选择项目
项目编号:JLHYHX-2020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磊、房笑竹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1160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7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133645191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磊、房笑竹 0431-8511600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HYHX-2020009
一、招标条件
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2020-2021年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定点单位选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2021年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定点单位选择项目;
2.2 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 招标内容:选取1家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作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2020-2021年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定点单位;
2.4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5 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相关内容,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的招标工作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不亏损。2018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4)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6日上午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7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364519187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
联系人:张磊、房笑竹
电 话:0431-85116007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相关内容,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的招标工作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不亏损。2018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3.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19日 08:30至2020年01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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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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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2021年度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定点单位选择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采购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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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1月19日 10:4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1月19日 08:30至2020年01月23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2月0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项目联系人 | 张磊、房笑竹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5116007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先生 133645191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磊、房笑竹 0431-85116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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