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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东 韶关 乳源瑶族自治县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5-30 2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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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GRC2302006F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GRC2302006F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29页评审细则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技术部分

技术力量(25.0分)

(一)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总负责人1人)

(二)拟投入的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1)具有土壤学专业正高级职称每提供1个的,得2分;具有土壤学专业职称副高级职称每提供1个的,得1分,具有土壤学专业中级职称每提供1个的,得0.5分。 本项最多得9分。 (2)具有分析测试类或环境类专业正高级(教授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环境类副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环境类中级职称的,得0.5分。 本项最多得8分。

注:有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在投标单位工作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商务部分

同类业绩(26.0分)

(4)投标人承担过耕地质量保护专项项目、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等2类项目业绩,每类项目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分为2分;注: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综合实力(14.0)

(1)投标人牵头单位具备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提供资质证书的,得2分。(注:用于土壤普查地理信息数据处理与空间数据库建设);投标人牵头单位持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具备CMA资质(认证项目应包括土壤检测项目)(有利于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的数据审核和质量控制),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4分;(2)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土壤样品制备单位和样品检测单位均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中的,得5分。只有其中一家单位在名录中的,得2分,均不在名录中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3)成果奖励:投标人近5年获得土壤学专业及其相关领域的成果奖励,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提供奖励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采购文件第9页其他商务需求

★(5)本项目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涉及工作任务多,根据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需由多家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本项目工作。采用联合体方式的,本项目要求由不少于3个以上符合要求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共同完成项目工作。

★(6.2)样品制备单位和样品检测单位需具备国家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具备CMA资质(认证项目应包括土壤检测项目)。

原采购文件第8页其他商务需求

(6)单位资质与人员要求:6.1)本项目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为保障本次土壤普查成果质量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应至少具备1名以上土壤学专业背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投入本项目工作,外业调查采样队伍需具备5名或以上技术领队资格条件,技术领队需具备土壤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学、作物营养、农学、地质学、林学、地理学等专业背景知识,接受过全国土壤普查办或省级土壤普查办统一组织的外业调查采样技术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需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盖章)。

验收要求:4)项目牵头单位需按时间进度和成果要求提交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成果,由采购人组织技术专家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提交的成果需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相关规定及省土壤普查办要求。

现更正为: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技术部分

技术力量(27.0分)

(一)项目负责人(1人)

(二)拟投入的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1)具有土壤学专业正高级职称每提供1个的,得2分;具有土壤学专业职称副高级职称每提供1个的,得1分,具有土壤学专业中级职称每提供1个的,得0.5分。 本项最多得10分。 (2)具有分析测试类或环境类专业正高级(教授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环境类副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环境类中级职称的,得0.5分。 本项最多得9分。

注:有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在投标单位工作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商务部分

同类业绩(26.0分)

00001.投标人承担过耕地质量保护专项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2类项目业绩,每类项目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分为2分;注: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综合实力(12.0)

(1)投标人具备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提供资质证书的,得4分。(注:用于土壤普查地理信息数据处理与空间数据库建设);本项最高得分为4分;

(2)投标人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中的,得5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

(3)成果奖励:投标人近5年获得土壤学专业及其相关领域的成果奖励,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提供奖励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提供即可得分。

(5)单位资质与人员要求:5.1)本项目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为保障本次土壤普查成果质量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至少具备1名以上土壤学专业背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投入本项目工作,外业调查采样队伍需具备5名或以上技术领队资格条件,技术领队需具备土壤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学、作物营养、农学、地质学、林学、地理学等专业背景知识,接受过全国土壤普查办或省级土壤普查办统一组织的外业调查采样技术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需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盖章);样品制备单位和样品检测单位必须有一名技术负责人,同样接受过国家级或省级培训并通过考核,由此确保土壤普查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

★5.2)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样品制备、测试化验需要由三家不同的单位承担实施,样品制备单位和样品检测单位需具备国家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具备CMA资质(认证项目应包括土壤检测项目);承担数据审核和质量控制的单位不能同时承担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样品制备、样品检测的工作,投标人须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指导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韶农函〔2022〕114 号的内控相关要求规定。中标人可将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样品制备、测试化验工作进行分包。非联合体单位投标,需提供承诺函响应以满足上述要求,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要求由不少于3个以上符合要求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共同完成项目工作,同时需也提供承诺函响应以满足上述要求,格式自拟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验收要求:4)中标人需按时间进度和成果要求提交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成果,由采购人组织技术专家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提交的成果需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的相关规定及省土壤普查办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乳源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址: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解放北路7号

联系方式:0751-5362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

联系方式:0751-8608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小姐

话:0751-8608990

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30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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