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新 北 区 建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编号:3204112010290001-BJ-001
1、工程名称:汇丰泰山片区雨水系统重构等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 2、 工程概况:
(1)批文号: 常新行审政投【2020】127、133、143、144、146、147、148号 |
(2)投资总额:21012.47万元 |
(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
(4)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
(5)结构类型:/ |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
(7)计划开、竣工时间: |
(8)招标范围:汇丰泰山片区雨水系统重构、天龙路(天宁区界—泰山路以西160米)、新民西路(港区西路—祁连山路)工程(不含春城路-舟山路)、恒泰路(天龙路—龙城大道)、天河路(政泰路—井冈山路)、天河路(罗西路—政泰路)、泰山实验学校周边规划道路建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总承包单位承包整个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 |
3、标段划分:
标段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安造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专业、等级 |
001 |
汇丰泰山片区雨水系统重构 等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 |
/ |
13427.03 |
设计资质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甲级; 施工资质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项目(施工)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满足招标公告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为“联合体主办方”),且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被授权委托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 4、资格审查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 (1)投标人近五年(2015 年12月1日至开标当天)承建过单份合同工程造价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工程验收记录所载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总承包合同所载内容为准。 (2)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5 年12月1日至开标当天)承建过单份合同工程造价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工程验收记录所载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工程造价以合同所载内容为准。 (3)上述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EPC业绩提供总承包合同,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 ②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 ③如合同或竣工验收记录不能证明相关指标的,则另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三),相关指标以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为准。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承接工程”板块且通过审核,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业绩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开标时无需携带原件)。 注:如联合体投标,上述业绩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提供,且上述两个业绩不能为同一项目,否则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其他报名条件: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常建[2018] 50 号文执行。 (3)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一;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5)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执行。 6、资格后审需提供的资料: 6.1 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相应版块中。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录入或录入不全,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则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附件二)。 6.2 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未录入或录入不全,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1)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缴纳时间为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何时间均可(此项原件扫描件无需再上传至企业诚信库中)。投标人应保证上传的养老保险凭证真实有效,投标人须承担因弄虚作假引起的任何后果及赔偿责任。 注意事项: 1)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包括: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从社保机构打印的交费凭证;4.从社保机构网上打印的盖有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电子缴费凭证(其中之一均可)。 2)若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为退休人员,提供该人员的退休证明及投标人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 6.3 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企业诚信库”,须以已录入“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按苏建招[2015]29 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未入库资料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企业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投标设计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 (6)业绩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 1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按照“关于调整在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附件一“投标人‘不见面’开评标操作指南”在电脑前操作。 2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 “ 不见面 ” 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 不见面 ” 办理指南的工程交易办理指南),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的 “ 常州开标大厅系统 ” ,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前登陆网址安装调试好计算机系统环境,确保登陆使用正常,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4009980000,因未能及时解密等系统问题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在解密过程中,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解密指令后二十分钟内不能成功解密,则该投标人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请各投标单位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5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6资格审查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未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并通过审核的均不作为资格后审的依据。 7、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 年10月30日至 2020 年11月3日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 年10月30日至 2020 年11月3日登陆 “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9、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一、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www.czgcjy.com/czztb/ 二、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300元费用。 三、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由于招标文件模块限定,评标办法以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为准。 五、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资审前必须在 5.0库里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六、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招标人: |
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 |
地址: |
常州市龙江中路96号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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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冯秋霞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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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96147250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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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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