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兴平市公共建筑安全性能提升及节能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兴平市公共建筑安全性能提升及节能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陕西 咸阳 兴平市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3-30 08:07:43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平市公共建筑安全性能提升及节能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项目已由兴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23)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兴平市中心区南接县门街,北邻东大街,西临南大街,东临东南巷。

2.2工程规模:对市政府司法楼、原公安局办公楼建筑外立面改造,实施抗震加固工程(原公安局办公楼墙面加固改造),安全隐患排除工程(室内老旧强弱电线路、灯具,空调百叶、室内外楼梯栏杆、门窗等更换,内外墙剥落处理),原公安局厕所改造,实施机关员工食堂改造,新增充电停车棚,充电桩,节能路灯及设备,墙体保温等节能工程改造。

2.3项目投资总额:约1849万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约1810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兴平市公共建筑安全性能提升及节能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项目;标段编号:E6104813516y9ngux2bt001 ;标段类型:EPC;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

3.2.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企业近5年具有类似业绩。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5年具有类似业绩。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

3.3.4本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拟派施工负责人或拟派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4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在“陕西建设网”录入信息。

3.5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资格预审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申请人资格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3年03 月30 日08 时00 分至2023年04 月06 日17 时30 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03 月30日08 时00 分至2023年04 月11 日17 时30 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4 月12 日09 时30 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申请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不递交纸质版。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sxys格式),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和《西北信息报》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

9.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格预审申请失败的后果自负。

9.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无效处理。

9.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的,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29-3881037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益

联系电话:029-38016888

备案机构:兴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38836376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地区推荐信息 更多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