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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村级综治中心设备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广西 南宁 兴宁区
成交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1-22 18: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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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托,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兴宁区村级综治中心设备采购进行了公开招标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19-G1-0092-GXXN
项目名称:兴宁区村级综治中心设备采购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9年12月24日

定标日期:2020年01月15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

中标/成交金额:陆佰捌拾贰万贰仟玖佰陆拾捌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兴宁区村级综治中心设备一批,详见附件

评审专家名单:何晖、彭红艳、陈欣、李爱强、马少宁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全部系统安装并验收完成

四、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秦工0771-3290274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办公大楼1805室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330408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周工0771-3304082
五、监督部门:兴宁区财政局
质疑电话:0771-3304082
投诉电话:3290927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22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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