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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材料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 南宁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5-23 15: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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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材料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80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材料集中采购招标人为广西南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30%)、发行债券(70%),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235000.0万元100.0%私有资金:0.0万元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0.0%财政资金:0.0万元0.0%其他:0.0万元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所需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G80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包含广昆高速南百段和南宁绕城高速段。其中南百段起于广西民族大学西北侧,过金沙湖北侧,与天峨至北海高速公路平果至南宁段相交设石埠北枢纽互通,而后过言屋坡南侧,止于兴贤屯北侧,里程长度5.96km;为保障广昆高速起点段、平南高速公路与南宁市交通顺畅衔接,改扩建北接平南高速终点,向南沿南宁绕城高速延伸至石埠南互通,同时对石埠南互通路段进行改造,里程长度5.59km;总里程长11.55km。设计速度120km/h,主线路基宽度42.0 m(双向八车道),主线新建双向 8 车道桥梁全长1683.75m/5 座(不含互通内匝道桥),占路线长度的 14.58%,其中特大桥 1287.75m/1 座,大桥 201.0m/2 座,中桥 163m/2 座,涵洞 21 道;天桥 2 座,通道 18 道。全线设置互通立交2处,天桥2处,涵式通道18处,匝道收费站1处。主要工程数量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2.2项目计划施工工期:预计24个月(以实际实施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与G80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缺陷责任期时间一致)。 2.3本次材料采购招标范围为:该项目永久性工程建设用钢材(含光圆钢筋、带肋钢筋),钢绞线(不含无粘结),水泥,沥青混凝土路面用改性沥青、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普通乳化沥青、改性乳化沥青,波形钢护栏板(安装用成品,含防阻块、预留螺栓孔),钢护栏立柱(安装用成品,含柱帽、预留螺栓孔),交通标志牌、热镀锌标志杆及热镀锌标志牌门架,单面反光突起路标(道钉),单面反光附着式轮廓标材料,分为1个合同包,合同编号为№CL,估算数量、供应范围和物资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有效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提供的产品符合本招标项目所述货物技术标准,并具有相应的经验和充足的能力,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已完供货业绩经验:

①在连续一年时间(即连续12个月时间)内具有在国内公路工程项目中钢材供货合同总量达2.5万吨以上;

②具有国内公路路面工程道路石油沥青、改性沥青两项合计总供货合同数量达到2万吨以上,且拟用于本招标项目的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含改性用)品牌在国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总销售(使用)量达10万吨以上。

③具有在国内公路工程项目中水泥供货合同达50万吨以上。

④具有在国内公路工程项目中成功完成过钢护栏板和立柱供货量达1万吨以上(单项或两者合计均可)。

以上四项业绩要求中,投标人应至少满足其中一项,并提供货合同的彩色扫描件证明。

3.3生产能力要求(以下要求须同时满足):

①钢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钢生产能力。应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上相应生产能力对外介绍或说明的网页截屏打印件、或生产厂家的年生产能力声明文件原件。

②沥青生产厂家的道路石油沥青年生产能力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沥青生产能力。须提供沥青生产厂家的年生产能力声明文件原件或行政主管部门对厂家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如立项批复、工信委批复等)。

③水泥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水泥生产能力。具有生产水泥的新型干法旋窑生产线,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年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④钢护栏板和立柱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钢护栏生产能力。 需有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钢护栏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4财务要求:拟用于本项目的营运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采用银行信贷证明的其最高限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5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制造商,也可以是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销售代理商的需具有生产制造商针对本工程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代理权证明),至少须提供钢筋生产厂家、水泥生产厂家、沥青生产厂家、钢护栏板和立柱生产厂家的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予否决。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23日至2022年05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技术资料费用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15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广西“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5.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广西交通运输厅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以及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收费站管理区内
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D栋临街商铺三楼314室
邮编:
530022
邮编:
530029
联系人:
唐工
联系人:
曹工
电话:
0771-2812263
电话:
0771-2115873
传真:
/
传真:
0771-211570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52126066@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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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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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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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3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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