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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说明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551-65357842。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拍卖公告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月20日上午10时至2020年1月21日上午10时在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合肥市蒙城北路2055号华孚商业广场商铺2106室房产一套。建筑面积约19.19㎡,2/27层,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产权证号:合庐130026986)。网络询价价格:28.318万元;
拍卖起拍价:24.0703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安徽致成助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安徽致成助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该房产有抵押,抵押权人为申请执行人。拍卖成交后,按法律规定交付,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月14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井岗路100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有商业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可于公告期内到:
1、安徽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咨询贷款流程及因贷款涉及到的相关费用。联系人:陶经理13965002263、0551-62671808;秦经理15375336781、0551-62855716。
2、意向竞买人也可采用其他方式筹款。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安徽致成助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1-65357875
法院地址: 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井岗路1000号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致成助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949889036
辅助机构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濉溪东路42号方圆华庭3幢203室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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