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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PCB智能设备制造产业园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2.3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包含但不限于①见证取样检测:水泥、钢筋、砂、石、砖、砌块、瓦、砼、砂浆、简易土工、外加剂、粉煤灰、沥青、防水材料检测、涂料检测及装饰装修材料的检测等;②工程主体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检测、防雷检测、实体检测、建筑物沉降观测等(沉降观测包含项目竣工后2年内继续进行沉降观测,并出具沉降观测报告,检测报告符合相关部门要求);③室外配套检测:市政道路、污水管道及园林、景观施工材料检测等;④环境检测:装修检测等;⑤绿色建筑检测:绿建检测、建筑能效测评、建筑节能材料检测、太阳能检测、空调检测等;⑥消防检测:排气烟道、消防设备管道检测等;⑦其他专项及备案类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基坑监测、基坑支护监测和检测、桩基检测、建筑节能工程、人防工程、饰面材料、电气设备检测等;⑧智能化检测。
本项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所示内容,应包括工程开工到竣工所有的检测项目,确保该项目竣工验收所需要的所有检测项目(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整。投标报价要求请仔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条款。
注:如投标人本身不具备消防检测和人防检测等资质,则须在中标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检测,且其委托的检测单位必须经招标人认可后才可执行。
3.3 投标人须具备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绿色建筑相关项目的检测能力。
3.4 市场准入:根据“淮住建办[2017]11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的通知” 要求,外地进淮检测机构需通过淮安市住建局获准备案。
3.5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且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 投标人作出如下承诺:
(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所列情形。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3.8 投标人自2017年09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检测业绩。
3.9 自2020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评标时评委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10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或“信用江苏”(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1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 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符合即可)
3.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即可)
5、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1 获取时间:2022年 08月 15 日至 2022年 08 月 25 日。
6.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6日0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2)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招标人: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17-83533169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先生 吴女士 夏先生
电话:0517-83796669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果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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