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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GW2020-QY111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营运中心7#楼3102单元 联系方式:许工,0592-6280660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D单元,电话:黄先生,0592-2279310 |
采购项目名称: |
集美区景湖南里21号(招商莱顿小镇3号楼)生鲜超市中心店招租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 |
集美区景湖南里21号(招商莱顿小镇3号楼)生鲜超市中心店招租;租赁期限:9年又6个月(自交房之日起算);建筑面积1502.39(㎡);房屋用途:生鲜超市中心店。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相关书面情况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四)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相关采购招标活动,期限已届满);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二、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一)投标人应提供现有实体经营生鲜超市且单个经营点经营面积在1000㎡以上的相关证明(产权证或经营点的租赁合同复印件证明)。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特定条件或提供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四、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厦门”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获取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3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 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8日下午17:30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40343001040010641 报名联系人:傅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300元/套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06-23 9:30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黄先生、黄小姐,0592-2279310、2233021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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