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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山东高速集团四川乐宜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宜公司)与四川省某区人民政府签订回款计划协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公司出资100%,采购人为 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成交人。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2011年初,乐宜公司通过公开竞标方式中标四川省某区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人,并于同年3月与该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协议》。2013年以来,由公司投资建设的25个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移交给该区人民政府,截止2016年12月30日该区审计局已正式出具了全部工程项目的审计报告确认政府债务,公司全面进入项目回购期。
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与该区人民政府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将市政项目到期回购本金2.64亿元进行债务重组,有条件地延长还款期限。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该区政府尚欠乐宜公司本金、固定回报、代付费本金及利息等债务合计7.8亿元,按照公司与该区政府签订的《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投资协议》和《补充协议》有关条款约定,该区政府逾期未支付的情况已严重违约。目前,经多方沟通,该区政府仍未提出明确的债务解决方案,同时对部分债务不予认可。公司拟通过多种方式与该区政府进行谈判,重新确定回款计划协议,需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对乐宜公司与该区人民政府签订回款计划协议提供法律服务。
2.2 采购内容: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为公司与该区政府谈判、签订回款计划以及相关费用的回购提供法律服务并参加与当地政府及相关企业的谈判;同时,根据公司要求及时高效的完成法律咨询、法律意见书出具、法律文书起草以及其他的法律服务。
服务期限:项目启动之日起至该区政府签订回款计划并支付第一笔费用结束。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2018年年审合格营业执照。
3.1.2 业绩要求: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3个类似项目法律服务经验。
3.1.3 人员要求:所在律所律师人数应满足执业律师40人以上,须4人(含4人)以上律师团队提供法律专业服务,所有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类似项目经验。
3.1.4 信誉要求:
(1)资信良好,近三年(自2016年1月1日)未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
(2)报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3)报价人没有处在取消报价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4)报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案件但经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请于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166号山东高速大厦3113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免费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需要邮寄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单位,应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采购人,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有效单位地址,采购人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发至你单位。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或快递收到时间):2019年10月22日15时。
5.2 递交方式
(1)当面递交: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166号3112会议室
(2)邮递: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166号3113室,收件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28-61526029 18398642521。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 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报价公开,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报价公开的报价人,视为默认公开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166号山东高速大厦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028-6152602918398642521
电子邮件:sdgssccy@163.com
2019 年 10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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