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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4-06 07: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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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2020-04-03
招标编号:ZMW-2020-015
招标编码:CBL_20200403_102841393
开标时间:2020-04-24
招标人: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的委托,对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且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二、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物业服务项目

2.2 招标编号:ZMW-2020-015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春市人民大街2219号。包括人民广场办公楼;与办公楼相关的“五七”楼的给排水、污水、供电、供暖系统服务保障;需要外围服务的公有房屋、泵站、锅炉房等,总建筑面积约为48164.13 平方米。

2.4 资金来源:自筹。

2.5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综合服务、餐饮服务、委托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7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2219号。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条件如下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须具有类似的物业服务和餐饮服务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4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且标书内附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申请人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物业专业服务经历和餐饮专业服务经历和健全的组织体系,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谨,且运行正常,评价良好;未发生涉及合同违约、用工纠纷等诉讼情况;守法经营,无不良诚信记录;近三年(2017年-2019年)在招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纪的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3日-2020年4月 9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加盖公章的一套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报名成功。

(1) 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 开户许可证或本存款账户信息;

(3) 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原件;

(5)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物业服务和餐饮服务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4.2招标文件成本费为 7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 月 2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办理网上报名进行投标。

联系人.孙俪.18301663179

邮箱.sunlizbcg@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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