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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杭州市江干区档案馆委托,就其杭州市江干区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CT2-JGDA202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杭州市江干区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采购项目 |
1 |
套 |
340 |
杭州市江干区档案馆拟采购一批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具体包括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深化设计及安装所需的施工、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配合项目整体消防调试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性能需求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并能为用户提供长期的服务;
1.发售时间:投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1207室
八、投标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05室
十、开标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05室
1.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1207室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1207室
联系人:叶臣、翁祖晨、温从俊
联系电话:0571-88955386
传真:0571-88955386
邮箱:770128468@qq.com
7、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
地址:杭州市太平门直街267号
投诉受理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8888880
传真:057188888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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