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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风华镇虹桥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农产品交易中心改造项目已由绥阳县农业农村局以绥农复(202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阳县风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阳县风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2.1 建设地点:风华镇虹桥社区金承生态移民安置点
2.2 项目规模:虹桥社区居委会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扶贫资金50万元用于改造金承社区菜市场项目
2.3 计划工期:150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2.5 标段划分:风华镇虹桥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农产品交易中心改造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29日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 CBD 商务中心9 号楼3层资料室(贵州鹏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29日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1日02时00分,地点为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 CBD 商务中心9 号楼3层资料室(贵州鹏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绥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0851-26363280
无
招标人: | 绥阳县风华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鹏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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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绥阳县风华镇 | 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遵义金融商务中心9号楼3层 |
邮编: | / | 邮编: | 563000 |
联系人: | 冯先生 | 联系人: | 李工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15772101272 | 手机号码: | 18385258064 |
传真: | /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遵义新蒲长征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348010100100170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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