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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1031012719999
三、 采购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仪器专项经费、2020-2021年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七、 申请理由: 本单位需采购的三重四级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用于我市食品药品检验,目前国产仪器准确度、灵敏度、稳定性无法满足检验的要求,特申请采购进口仪器。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张秀尧 | 高工 | 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周群慧 | 高工 | 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 |
吴瑞亭 | 高工 | 浙江省温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邵晓林 | 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 高工 |
余余 | 律师 | 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采购的三重四级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用于我市食品药品检验,目前国产仪器准确度、灵敏度、稳定性无法满足检验的要求,建议采购进口仪器。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 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0577-88536561
传真: /
地址: 温州市龙湾区南洋大道浙南云谷J幢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胡园园
监管部门电话: 88588509
传真: /
地址: 温州市绣山路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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