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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已于 ****年**月**日进行 竞争性谈判 ,现 谈判 工作已结束,根据 谈判小组 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 “成交复函” ,现将 谈判成交 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人名称: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志丹县城南街
*、联系人: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办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志丹县城北街
*、联系人:韩飞
*、联系方式:****-*******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六、定标日期:****-**-**
七、 谈判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 :登录后查看
*、成交 金额:******.**元
*、地址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
*、联系人 :刘红卫
*、联系电话 :***********
*、合同履行期 :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代理服务费: *.**元
标的清单:登录后查看
八、采购内容和要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采购预算金额 | 项目用途 | 项目性质 | 备注 |
---|---|---|---|---|---|---|
* | 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 * 批 | ******.** | 抓拍用 | 为深入推进全县文明交通行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我县文明委《志丹县“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结合我县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在志丹中学、市政小学分别安装一套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系统;在城区内主干道施划道路标线;安装人守规标志牌**套、办公楼警徽*套;指挥中心后台服务器*套。 |
九、 谈判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 靳玲玲、闫学农 | 王永兴 |
十、其他事宜: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韩飞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十二、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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