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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9)701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的委托,对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南康区部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印刷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KHY2019-NK-G067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2020年01月至2020年12月南康区部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印刷服务(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1 |
项 |
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南康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分)定点印刷服务 1.服务期限: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2.本次采购的内容为南康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印刷项目(保密文件除外),本次采购范围为:印刷品。具体规格详见《印刷品优惠率一览表》。 |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2月07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招标文件的购买(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9年12月09日至2019年12月19日(工作日内)08∶30——12∶00,14∶30——17∶30,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免费购买(获取)。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12月31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开标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投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交,否则投标无效。(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账号:1510200409025915762)(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中标人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十一)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及时支付,不计利息。任何单位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给供应商。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三)温馨提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域已全面禁烟(包括开标室、走廊、楼梯间、卫生间、茶水间等区域严禁吸烟)。
(十四)联系方法:
地址:南康区夜市街蓉江西路28号
电话:0797-6616675
传真:0797-6617121
邮箱: nkhynk@sina.com
联系人:陈静
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
账号:1510200409025915762
网址:ggzyweb.jiangxi.gov.cn/web/
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
地址:南康区泰康西路
电话:0797-6616210
联系人:颜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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