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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南部新城城市交通道路提升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济宁 微山县
招标公告
550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3-13 18: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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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南部新城城市交通道路提升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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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南部新城城市交通道路提升改造EPC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70826066300056400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微审批字{2023}36

招标项目名称

微山县南部新城城市交通道路提升改造EPC项目

项目地点

微山县南部新城

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建设共包含4条市政道路,分别为新薛河南街、南阳湖路、独山湖路、昭阳湖路,其中新薛河南街为新建道路。南阳湖路、昭阳湖路、独山湖路为”断头路”延伸工程,对项目涉及的上述道路进行新建及提升改造,同步建设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等,项目总占地面积65466平方米。

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建设共包含4条市政道路,分别为新薛河南街、南阳湖路、独山湖路、昭阳湖路,其中新薛河南街为新建道路。南阳湖路、昭阳湖路、独山湖路为”断头路”延伸工程,对项目涉及的上述道路进行新建及提升改造,同步建设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等,项目总占地面积65466平方米。

招标项目规模

本次项目建设共包含4条市政道路,分别为新薛河南街、南阳湖路、独山湖路、昭阳湖路,其中新薛河南街为新建道路。南阳湖路、昭阳湖路、独山湖路为”断头路”延伸工程,对项目涉及的上述道路进行新建及提升改造,同步建设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等,项目总占地面积65466平方米。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向上级争取部分资金及财政自筹资金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5500万元

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

5500万元,其中包含设计费80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 排水工程、桥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313-2023470930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网上下载(jnggzy.jnzbtb.cn/WeiShan)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470930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jnggzy.jnzbtb.cn/JiNing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

招标人名称

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山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

微山县泰康街

招标人联系人

周伟

招标人联系电话

138537260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聚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微山县建设路东段西八屯社区商铺房1—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王正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7562773539

行政监督部门

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15853723036

异议提出与答复

异议事项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提出渠道

答复期限

答复方式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即时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王正如联系电话:1756277353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本招标项目_微山县南部新城城市交通道路提升改造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 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微山县南部新城城市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微审批字{2023}36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山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向上级争取部分资金及财政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_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山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工程名称:微山县南部新城城市交通道路提升改造EPC项目

2、项目编号:E3708260663000564001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为:5500万元

5、工程概况:本次项目建设共包含4条市政道路,分别为新薛河南街、南阳湖路、独山湖路、昭阳湖路,其中新薛河南街为新建道路。南阳湖路、昭阳湖路、独山湖路为”断头路”延伸工程,对项目涉及的上述道路进行新建及提升改造,同步建设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等,项目总占地面积65466平方米。

6、建设单位: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山县城市管理局)

7、资金来源:向上级争取部分资金及财政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 排水工程、桥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3月13—20234709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jnggzy.jnzbtb.cn/WeiShan)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470930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交易中心.

五、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山县城市管理局)

址:微山县泰康街

联系人:周伟联系电话:1385372600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聚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微山县建设路东段西八屯社区商铺房1—6

联系人:王正如联系方式:17562773539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七、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王正如联系电话:17562773539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国庆 联系电话:15853723036

九、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jnggzy.jnzbtb.cn/WeiSha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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