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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号19幢部分房产招租
重庆 重庆 渝北区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0-15 09: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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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19幢部分房产招租

标的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19幢第3层,房屋证载用途为写字间(办公),建筑面积约为422.65㎡,租期3年,租金从第二年起逐年递增2/.月,租金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时间在下一个使用期的前一个月。有房地证,房地证为大证未分割。无占用、租赁、抵押、担保及共有等其它他项权利情况。拟按现状不低于第一年租金72/㎡•月协议或竞价招租。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191015日起至20191023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8万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该标的证载权利人为重庆长江涂装机械厂重庆长江涂装机械厂经两次更名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长江科技有限公司。据出租方提供的资料显示:201934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衡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长江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移交协议书》,中国船舶重工集团长江科技有限公司将该标的转让给中国船舶重工集团衡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衡远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标的实际权利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衡远科技有限公司

六、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地证为大证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尚未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等)及相关政策规定,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和政策了解等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承租,租赁后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出租方协助。出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七、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租金一次性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同时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3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承租方对租赁期间履行约定的保证金,合同期满,若能全面履约,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承租方,否则,按约定扣除后退还承租方。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八、租赁前的房产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租赁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含装修、水、电、气、物业服务费、500/月的内保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出租方名义缴纳的以出租方名义缴纳)。

九、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服务费收取标准为:按三年租金总额(含递增)的1.26%收取。

十、出租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后1个月内移交标的,租金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起算。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十一、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二、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三、水、电、气、消防及其它通讯线路的搭接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协助。

十四、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五、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十六、备查资料:《房地证》、《房屋移交协议书》。

报名联系方式:张老师 023-58359900 (节假日除外)

交易所地址: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861A3楼)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邓老师 13635329056

附件下载: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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