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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本级]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项目(编号:中心-YC2020-038)询价采购公告
江西 宜春 高安市
政府采购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7-04 00: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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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本级][线下]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项目(编号:中心-******-***)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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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项目(编号:中心-******-***)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项目询价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网登录后查看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心-******-***

项目名称: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项目询价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项目 * ******.**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②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③ 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④ 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⑤ 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⑥ 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⑦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保证金缴纳成功以系统识别为准,请各供应商转账后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用** 锁核对保证金有效情况);⑧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⑨ 所投审讯电脑、液晶电视、激光打印机须具有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相关认证机构证书。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网登录后查看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五、开启: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网下载采购文件。项目报名时间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网:登录后查看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网,在以上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采用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拟供应商请于报名期内用**锁到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获取开户名称及账号,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各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登录后查看 *******.***.**/***/)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联系人:王远航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采购中心地址:宜阳大厦中座***室 **、采购单位: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志平采购单位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地址:宜春市高安路**号**、监督部门:宜春市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督部门地址:宜阳大厦东座***室**、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联系,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交质疑的,还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宜春市高安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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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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