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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110联网自动报警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浙江 丽水 缙云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1-20 00: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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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110联网自动报警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110联网自动报警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No.LSPOST-FW-19035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按规定予以公告。
1.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 110联网自动报警服务。
1.2项目规模:共计5个合同包,5个品类预计金额54万。

  合同包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数量

  服务要求

  实施地点

  总金额(万元)

  合同包-1

  110联网报警

  2年

  1

  对设备进行监测和维护,提供出警前期处置、报警运营服务、联网服务等

  市本级12个储蓄网点+中心业务库

  15

  合同包-2

  110联网报警

  2年

  1

  对设备进行监测和维护,提供出警前期处置、报警运营服务、联网服务等

  市本级水阁储蓄网点

  1.5

  合同包-3

  110联网报警

  2年

  1

  对设备进行监测和维护,提供出警前期处置、报警运营服务、联网服务等

  缙云分公司13个储蓄网点+1个中心金库+2个离行 +蓬莱集邮营业

  21.5

  合同包-4

  110联网报警

  2年

  1

  对设备进行监测和维护,提供出警前期处置、报警运营服务、联网服务等

  青田分公司8个网点+中心金库+机房、财务+机要室+城东支局自助银行

  8.7

  合同包-5

  110联网报警

  2年

  1

  对设备进行监测和维护,提供出警前期处置、报警运营服务、联网服务等

  遂昌分公司10个网点+1个中心业务库

  7.3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响应人基本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须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涵盖安全技术防范等内容;

  4、企业获得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证书防伪查验截图及网址);

  5、供应商须获得服务所在地的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准接入110区域报警系统许可注明。(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具备在标的所在区域承接110联网报警服务业务不少于1年。(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该项目分别于2020年1月6日、1月 13日两次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每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均不足规定家数。根据规定及项目采购方案,此项目转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5.响应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年1月20日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5.2获取地点:浙江省丽水市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采购中心;

  5.3获取响应文件时请提供:

  5.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5.3.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响应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3.3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及服务所在地的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准接入110区域报警系统许可注明。(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4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5.5标书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谈判时间:2020年1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2谈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会议室(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2楼),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响应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

  邮 编:323000

  联 系 人:汤工

  电 话:0578-2113956 19883281706

  电子邮件:zjlscaigou@protonmail.com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邮政分公司工行处州支行

  账 号:1210200019200000332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2020年1月20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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