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第9-12标段土建交、竣工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第9-12标段土建交、竣工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天津 滨海新区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2-11 19:18:03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第9-12标段土建交、竣工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已由原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10】341号及《关于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12】6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5%,贷款65%,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9-12标段的土建交、竣工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起自永定新河北津汉高速;终点与现状海景大道相接。路线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37+628.605,路线长37.629公里。路线远期向西延伸与津港高速二期、津石高速相连接,形成滨海新区高速环线。

本工程与沿线主要公路京津高速公路、第九大街、津滨高速公路、津塘二线、天津大道、津晋高速公路、津港高速二期,设置6座互通式立交;与黄港水库、港城大道、京津塘高速、津塘公路以及官港公园规划路十四设置5座分离式立交等桥梁,全线共设特大桥2座大桥3座中桥4座;共设互通立交4处,简易菱形立交2座;分离式立交5座;涵洞19道;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

2.2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服务内容应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公路发2010年65号)等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对桩号(K19+237.379-K28+500)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等进行实体检测及外观检查,并提交交、竣工检测报告。

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1、根据发包人委托,按照相关规范规定,配备人员、设备及车辆,到施工现场被检主要材料堆放地抽样、试验,或对主要构件等进行质量检测,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2、对试验检测机构提供的标准试验结果进行复验。在施工中,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对试验检测记过的检测数据和监理试验室的抽检数据,按照检验标准要求进行抽样检查,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3、试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好试验设备的保养、标定工作。

4、试验检测机构按照发包人已建设试验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及时接入数据端口并保证日常检测数据及时传入发包方终端。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5、试验检测机构有义务对检测报告进行解释,并提供书面文件,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6、根据发包人要求,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并出具相关试验检测报告。

7、根据发包人要求,发布全线质量抽查月报。

8、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负责对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试验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工作指导、管理和考核,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9、配合发包人,监督管理入围试验室,并提供专家服务,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2.3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第9-12标段全线通过交、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2014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高速公路土建交、竣工检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的试验检测机构查询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要求B级或以上。被交通运输部或天津市公路主管部门评为C级的单位禁止在天津市参加特大型的桥梁工程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持营业执照[若为企业法人应提供以下方式之一:(1.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八层

邮政编码:

300457

邮 政 编码:

300040

电话:

022-66298907

电话:

022-59005328

传真:

022-66298907

传真:

022-27122218

联系人:

焦占武

联系人:

余力恒、刘亚彬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guangzhengzixun@126.com

网址:

/

网址: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开户银行:

/

开 户 银 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气象台路支行

帐号:

/

帐号:

142001517010003042




2019年12月11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