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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保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配电、室外照明工程监理
新疆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招标公告
399.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9-21 0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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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保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配电、室外照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保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配电、室外照明工程,已经由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投资【2019】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保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配电、室外照明工程监理
2、建设地址:昌吉市
3、建筑规模:拟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保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包含室外两根12米电杆及配套设施、室内4台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密集型母线、基础槽钢、电缆、接地调试等项目。室外照明工程包含庭院灯、高杆灯等配套项目。

4、结构形式:/
5、工程投资额:399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券、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 2021年10月02日开工,2021年11月15日竣工。总工期45天(日历日)。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9、监理控制价:7.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监应具备: 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电力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019年1月1日之后新成立的投标企业中标通知书无需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电力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019年1月1日之后新成立的投标企业中标通知书无需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监理采用自治区建设厅新建建(2016)49号文监理评标办法。
五、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21日10:00时-2021年09月29日11: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交易平台(新)(www.cjzwfw.cn/cjggzy/)上申请。
3、缴纳投标保证金:1400元,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65001620800052502844-005900)]。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1年09月21日10:00时-2021年09月29日11:00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21日10:00时-2021年09月29日11:00时(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www.cjzwfw.cn/cjggzy/)进行申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7、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0元/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昌吉网上发布。
七、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招投标请潜在投标人在昌吉州公共交易平台(新)(www.cjzwfw.cn/cjggzy/)进行企业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请潜在投标人自行查询审核状态,及时联系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在线申请、网上缴纳保证金、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支持建设工程信息网CA锁(新疆通用版、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办理的CA锁),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联系CA公司(联系人:梁玉英,联系电话:13369801578)查询或更换。
3、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2021年0929日11时00分前自行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www.cjzwfw.cn/cjggzy/)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潜在投标人请访问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2411&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5、潜在投标人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使用CA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后附技术支持公司联系,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7、“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昌吉州公共资源网首页—政务公开—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V1.3.docx。

8、“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信息库入库操作手册下载链接”:昌吉州公共资源网首页—政务公开—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信息库入库操作手册V1.4.docx。
八、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网上开标相关要求
1、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链接:昌吉州公共资源网首页—政务公开—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2、参与“不见面”开标的各投标人,请在互联网网络环境较好的电脑端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电脑需连接音响设备),认真耐心等待指令并及时操作,并保持手机畅通;因投标人网络环境或硬件配备不达标等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程序:
①登录虚拟开标大厅(登录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点击“登录”,在左侧选择“投标人”身份,插入CA锁登录,登录后选择当天所投项目并进入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②开标时间已到,招标代理机构公布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注:对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并说明原因,退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参加后续流程。
③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成功的单位的图标变为绿色开锁图标;解密时间已到,尚有投标人未解密完成,招标代理可以延迟解密时间,所有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可以继续解密;
④投标文件全部解密完成后,进行批量导入文件。
⑤批量文件导入成功,开始唱标,唱标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等内容。
⑥唱标人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系统对话框中进行唱标内容确认,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⑧开标结束。 注:开标异议提出方式: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语音或文字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当场作出答复。
4、开标场地费由投标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缴纳,确保项目开标,然后由项目代理向投标人依据票据收回垫付的场地设施使用费。等与银行完成技术对接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网上缴纳场地设施使用费,具体可自行在网上缴纳场地设施使用费时间请关注各项目要求。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袁净熔;联系电话:1351996989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柳娟、卢贝贝;联系电话:0991-5823555
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
监督电话:0994-2381722(昌吉州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2525612(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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