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基本信息 | |||||||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投标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2-27 15:00:00 | ||||
开标时间 | 2023-02-27 15:00:00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X440200083200018a17u001 |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邓莉 |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 邓莉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数据时间戳 | 2023-02-05 00:02:25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3-02-27 15:00: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3-02-05 20:00:00 | ||||
公告标题 | 南雄市医养结合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2-05 20:00:0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交易系统标识码 | 1244020006517604XU |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 1244020006517604XU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网上下载 | 招标项目编号 | X440200083200018a17u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X440200083200018a17u001 |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 2023-02-05 02:41:37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44020006517604XU-20230205-000001-2 | 平台编码 | SYGNSG | ||||
公告源URL | portal.ythpt.sg.gov.cn/detail?firstTab=06&secondTab=01&category=Ggwz&id=cf4b2a8556904d82b949f89afc2e6b18 |
公告内容 | |||||||||||||||||||||||||||||||||||||||
---|---|---|---|---|---|---|---|---|---|---|---|---|---|---|---|---|---|---|---|---|---|---|---|---|---|---|---|---|---|---|---|---|---|---|---|---|---|---|---|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南雄市医养结合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1.2项目业主:南雄市中医院 1.3项目批准部门: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投审〔2022〕238号 1.5项目代码:2209-440282-23-01-560476 1.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市财政统筹,100% 1.7招标人:南雄市中医院 1.8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雄市北城区北城大道南段和雄北路交叉处。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医养结合中心,建筑面积约20740平方米,附属配套工程建设及医养结合设备购置。 2.1.3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5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0122.15万元、勘察费用约80.89万元、设计费用约354.20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内容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至(2):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地形图修测、工程岩土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工程测量、地形测绘等); (2)设计部分:①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并获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②室外附属工程设计;③后续设计服务工作;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2.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工期和质量 2.3.1勘察、设计工期: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期:55个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1)初步勘察、初步设计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勘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含绿色建筑);(2)初步设计修编审核阶段:出具初步设计修编初审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修编,并提交招标人审核;(3)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自初步设计通过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详细详细勘察成果文件、施工图(含绿色建筑);(4)施工图修编:出具施工图审查初步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 2.3.2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符合住建部颁布的现行有关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要求: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效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3.2.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联合后的资质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投标人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②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 (3)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3.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3.2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3.3.3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注:若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团队人员的社保由上级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上级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在编人员社保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证明文件及该人员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3.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平台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平台网站下载。投标人请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投标保证 4.3.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提问和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电子投标 6.1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加盖电子印章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录入准确的页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至时限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操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 6.1.1递交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投标人不得撤回、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交易系统完成缴纳投标保证和全流程电子投标,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方为有效投标。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和在线电子投标响应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可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按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 7.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单位名称:南雄市中医院 办公地址:韶关市南雄市雄州街道雄州大道中146号 联系人(部门):吴工 联系电话:0751-3863937 9.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12号卓越雅苑5幢301 联系人:文工、张工 联系电话:0751-8767033 9.3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内)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0751-3860729 9.4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三楼 联系人(部门):建筑业市场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1-3823847 10.
招标人(盖章):南雄市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3日 |
附件材料 |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类型 | 下载 |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