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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司法变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3年4月14日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主页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对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新区南区西住宅74号(1幢)住宅楼203房、205房进行网络司法变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共2个标的物)
1、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新区南区西住宅74号(1幢)住宅楼203房;产权证号:乐房权证九所字第20161048-5号;房屋面积:39平方米;总层数/所在层:10层/2层;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商品房;土地证号:九所新区国用(2010)第10号;取得方式:出让;土地使用年限:2010年2月5日至2078年9月9日;价值时点:2022年10月21日;评估总价为:300456元;起拍价:192292元,竞买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2、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新区南区西住宅74号(1幢)住宅楼205房;产权证号:乐房权证九所字第20161048-6号;房屋面积:39.53平方米;总层数/所在层:10层/2层;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商品房;土地证号:九所新区国用(2010)第10号;取得方式:出让;土地使用年限:2010年2月5日至2078年9月9日;价值时点:2022年10月21日;评估总价为:304539元;起拍价:194905.6元,竞买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上述房产信息以评估报告为准,详情见评估报告电子版。
特别提醒:委估资产所在土地,权利人为吴培开,土地证号九所新区国用(2010)第10号,取得方式为出让,地类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为252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10年2月5日至2078年9月9日,该土地证未进行分割。经调查了解,周边同性质房产,部分已将房产变更为不动产权登记证,权利性质变为出让/自建房。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4月13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电话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安庆市观大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9943398161)联系或自行前往看样,本次拍卖活动不组织看样。
变卖方式:本次司法变卖的变卖期为60天,若竞买人在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三、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文字、图表、图片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5日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七、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申请执行人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请于变卖开始前到本院现场报名。
普通竞买人应在变卖结束前通过淘宝网在线报名,并以“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的方式将变卖价全款缴纳至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指定的付款账户。
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后七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账号:1010860490008183请注明“(2022)琼9027执291号拍卖余款”)。
八、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后,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辅助机构:安庆市观大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9943398161
咨询时间:8:30-12:00 14:30-17:3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承办法官电话:0898-85526754(滕法官)
本院监督电话:0898-85526754
本院联系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乐祥路171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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