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标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农村垃圾清运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农村垃圾清运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宣城 宁国市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2-11 19:31:24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农村垃圾清运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宁国市万家乡万家村戴家村组

中标金额:******.**元

招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载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曹黎明、万国平、武道云、郑树林、邹官辉。

采购人: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戴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宁国市摇篮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高女士联系电话:****-*******、***********

地址:宁国市广通大厦五楼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标准

收费金额:****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年**月**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登录后查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地址:宁国市广通大厦五楼。

若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事实依据和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未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宁国市梅林镇人民政府 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