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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村(土田)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 漳州 云霄县
招标公告
46.2023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0-16 10: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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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石屏村(土田)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屏村(土田)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下河乡石屏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政府补助,招标人为云霄县下河乡石屏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下河乡石屏村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石屏村(土田)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462023元(含暂列金20000元),发包价为418905.20元(含暂列金2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石屏村(土田)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预算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可承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提交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的网页截图)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16日至201910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霄县信发名都小区B幢3号店面(将军大道和元光路红绿灯交叉口)办理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102993000秒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仟元整(¥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以现金的方式现场提交(须用信封密封完好,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如不交纳者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方式二: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7天内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102993000秒前,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云霄县下河乡人民政府5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下河乡石屏村民委员会

地址:云霄县下河乡石屏村,邮编:363304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13850540306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信发名都小区B幢3号店面(将军大道和元光路红绿灯交叉口);

邮编:363300

电话:0596-8539198

联系人:小吴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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