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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铜鼓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装饰设计-智能化工程项目(招标编号:铜鼓采购中心-2021-027)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江西 宜春 铜鼓县
政府采购
282.8915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4-22 00:42:31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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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铜鼓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装饰设计-智能化工程项目(招标编号:铜鼓采购中心-2021-027)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1-04-22]

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铜鼓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装饰设计-智能化工程项目(招标编号:铜鼓采购中心-2021-027)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铜鼓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装饰设计-智能化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铜鼓采购中心-2021-027

项目名称:铜鼓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装饰设计-智能化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28915.00 元

最高限价:2828915.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1B000446007 铜鼓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装饰设计-智能化工程项目 1 2828915.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评审现场网上核查)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3日 至 2021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②提供投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复印件加盖鲜章);③投标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④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⑧诚信承诺函原件;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各投标人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单独整理,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质证明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防疫要求: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原则上各供应商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采购活动,人员之间自觉保持合理间距。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佩戴口罩并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参加开标的人员须自觉接受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入场体温检测并将表格附件交给工作人员,统一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未配戴口罩的。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将另发补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鼓县人民法院

地址:铜鼓县城北路145号

联系方式:13879526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行政大楼附楼西侧一楼)

联系方式:0795-8716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谌嵘嵘

电话:13879526669

附件下载:
项目需求.docx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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