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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千山区普通公路桥梁安全保护非现场执法管理系统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辽宁 鞍山 千山区
中标公告
453.03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7-04 1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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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千山区普通公路桥梁安全保护非现场执法管理系统项目已由鞍山市千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鞍山市千山区普通公路桥梁安全保护非现场执法管理系统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鞍千发改字【2022】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千山区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千山区普通公路桥梁安全保护非现场执法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区
2.2 工程规模:项目包括鞍隆线-大偏岭沟及汤析线-东房身村新建标志牌、监控抓拍标准杆、检测点水泥路面硬化、中心服务设备等。
2.3 投资额:453.03 万元
2.4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合同额(万元)
AGJY2022-ZJGC091001001
鞍山市千山区普通公路桥梁安全保护非现场执法管理系统项目
新建普通公路桥梁安全保护非现场执法系统2套。其中在鞍隆线大偏岭沟村(桥梁)处建设1套:在汤析线东房身村(东房身一号桥)处建设1套,检测上下行方向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状况,加强对超限车辆的治理。1、鞍隆线大偏岭沟村(桥梁)公路桥梁安全保护非现场执法系统主要包括:动态称重处理子系统1套、车辆车牌识别子系统1套、视频监控子系统1套、超限信息发布子系统1套、站端管理子系统、桥面取证车辆抓拍子系统1套、系统集成及数据传输、系统安装调试、路面硬化改造的实施、路面预告标志标牌的建设、路面划线、设施基础、L型杆等。2、汤析线东房身村(东房身一号桥)公路桥梁安全保护非现场执法系统主要包括:动态称重处理子系统1套、车辆车牌识别子系统1套、视频监控子系统1套、超限信息发布子系统1套、站端管理子系统、桥面取证车辆抓拍子系统1套、系统集成及数据传输、系统安装调试、路面硬化改造的实施、路面预告标志标牌的建设,路面划线、设施基础、L型杆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88
453.03
本项目可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的中标原则采取资金效益最大化,即评委会按各标段中标价之和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2.5 招标范围:新建普通公路桥梁安全保护非现场执法系统2套。其中在鞍隆线大偏岭沟村(桥梁)处建设1套:在汤析线东房身村(东房身一号桥)处建设1套,检测上下行方向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状况,加强对超限车辆的治理。1、鞍隆线大偏岭沟村(桥梁)公路桥梁安全保护非现场执法系统主要包括:动态称重处理子系统1套、车辆车牌识别子系统1套、视频监控子系统1套、超限信息发布子系统1套、站端管理子系统、桥面取证车辆抓拍子系统1套、系统集成及数据传输、系统安装调试、路面硬化改造的实施、路面预告标志标牌的建设、路面划线、设施基础、L型杆等。2、汤析线东房身村(东房身一号桥)公路桥梁安全保护非现场执法系统主要包括:动态称重处理子系统1套、车辆车牌识别子系统1套、视频监控子系统1套、超限信息发布子系统1套、站端管理子系统、桥面取证车辆抓拍子系统1套、系统集成及数据传输、系统安装调试、路面硬化改造的实施、路面预告标志标牌的建设,路面划线、设施基础、L型杆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6 工期要求:2022年07月05日开工2022年09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88 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格其他条件: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2具备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有在效期内,项目经理(负责人)无在建工程。3.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3.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6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2)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5)投标人在以往工程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等,而受到省级有关部门通报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免费下载,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5.投标报名
取消报名环节。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nbsp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5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nbsp采用保函和担保函形式的,将保函和担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到指定地点。
&nbsp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30日09:30将投标文件邮寄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 日 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邮寄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办公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 269-271 号)收件人:孟晓龙,联系电话:13604227393 邮编:114000。(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在邮寄文件最外层包裹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市千山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鞍山市千山区同心街14号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文化街28号七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殿义
联系人:
杨晓彤
电话:
0412-2311916
电话:
0412-621788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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