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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马鞍山市 | |
项目名称 | 当涂县检察院科技强检建设项目(第二次) | ||
发布时间 | ****年**月**日 | 截止时间 | 见公告内容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当涂县检察院科技强检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采购日期:**** 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花山美居广场*-***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谈判文件:详见附件
项目公告媒体: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评审委员会名单:俞斌、李胜、邵帅
采购人名称:当涂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当涂县太白中路
联系人:邵帅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西大街***号
项目负责人:蒋守华
联系电话:****-*******
代理服务费标准:见附件
代理服务费金额:见附件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登录后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西大街***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
****年**月*日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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