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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辽宁瑞丰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及在建工程18处(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辽宁 鞍山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10-19 23:51:26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111910时至20211120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3984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辽宁瑞丰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及在建工程18

序号

估价对象

产权证号

面积㎡

评估单价(/)

评估价值(元)

1

厂房1

30264.00

2940

88976160.00

2

厂房2

18478.00

2888

53364464.00

3

厂房3

18478.00

2888

53364464.00

4

厂房4

30094.00

2940

88476360.00

5

下料中心

21807.00

2940

64112580.00

6

综合仓库

10484.00

2837

29743108.00

7

车间

12368.00

2888

35718784.00

8

变电室主控楼

340.00

2027

689180.00

9

站外配电室

87.00

1823

158601.00

10

锅炉房

672.00

2030

1364160.00

11

燃气热水炉间

63.00

1622

102186.00

12

空气压缩机间

270.00

1672

451440.00

13

混气间

236.00

1622

382792.00

14

站房

129.00

1672

215688.00

15

化学品库

336.00

1723

578928.00

16

车间加油站

292.00

1723

503116.00

17

地磅房

12.00

1147

13764.00

18

南门卫

42.00

1823

76566.00

19

工业用地使得权

海城国用(2013)第074

332871.00

387.00

128821077.00

20

地上附属物

17858760.00

合计

564972178.00

标的物详细信息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56497.2178万元 起拍价:42372.91335 万元 保证金:8000 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该标的物存在以下瑕疵:标的物有抵押,拍卖标的物水、电、物业费、采暖费、税费等欠费情况不详,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能否过户和关于土地的规划建设问题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能否过户及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承担过户保证。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拍卖成交后的入驻和资产移交工作均由买受人承担负责。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 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联系方式:本院已委托鞍山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安排)。鞍山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录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自助预约或关注“来拍法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15842275999(王先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该标的物存在以下瑕疵:标的物有抵押,拍卖标的物水、电、物业费、采暖费、税费等欠费情况不详,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标的物是否能转让及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后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拍卖成交后的入驻和资产移交工作均由买受人承担负责
法院不负责运输和拆卸机器。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出让金、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出让金等相关费用)。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七天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三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113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鞍山站前支行,账号:2105016306040000063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三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物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及辅助机构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看样、咨询电话:
鞍山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5842275999(王先生)
监督电话:13841221767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46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 十八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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