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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港外粮食输送系统工程勘察设计
广东 广州
招标公告
34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7-05 08: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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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港外粮食输送系统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港外粮食输送系统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2-1377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7月5日 0时0分~2022年7月28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40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3.2、国内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和(2)资质证书。(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释]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确定。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设计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4、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3.5、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范围为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资格。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3.6、投标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各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各专业负责人员要求表》中的要求。3.7、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3.8、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四)。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应以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本公告附件一),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双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合作设计协议》(如有)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5、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范围为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资格。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8日 10时0分 - 2022年7月28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7月5日 0时0分 - 2022年7月28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7月28日 9时45分 - 2022年7月28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代工
  • 代理联系人:彭工
  • 联系方式:020-83051037
  • 代理联系方式:020-82027239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 监督电话:020-39053237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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