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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医院超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登录后查看受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医院的委托,就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医院超市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医院超市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年(暂估)
四、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 采购内容 |
** | 提供超市经营服务的法人单位。主要销售医院官兵和来院患者日常所需的日用品、食品、饮料、水果、香烟类等所需品,不得销售其它生鲜、酒类、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 |
备注: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个合同包,投标人对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在葫芦岛市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万(含)以上,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生产或销售型企业,至少具有*家以上实体超市。
*、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超市类企业特许证明。
*、投标人在同期(***天以内)无军队采购中标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登录后查看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或者与此相关的网站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军队采购网”(登录后查看)没有被列入黑名单。)
六、公告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七、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号楼*门市*、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本,售后不退。*、领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登录后查看,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套: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至少具有*家实体超市的相关证明(提供超市照片、超市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和租赁房屋的房照等。);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为授权代表人,则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前*个月政府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食品经营许可证;
④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及投标人在同期(***天以内)无军队采购中标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前*个月政府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会。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医院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滨南路**号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号楼*(门市)
邮编:******
项目联系人:孙鹏
联系电话:****—******* —*** ***********
传真:****—******* —***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 —***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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