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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医院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四川 乐山 金口河区
拟在建项目
7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6-03 20: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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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医院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规定,我单位拟采购金口河区人民医院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属政府采购采购人和实际使用人或者受益者分离的采购项目,经组织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卫生健康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预算:70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8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乐山市金口河区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滨河路三段153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3518236610
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报告

乐山市金口河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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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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