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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正规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一、采购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址: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号
联系人:王丹
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正规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诚信入库类型:供应商
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正规化建设项目 | *、供应商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万元 |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售价*元电子评标项目采购文件格式为.****)。
注: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磋商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逾期未下载的视为放弃报价,如参与报价,将被拒绝。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机位三(网址:登录后查看)。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将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加密版,后缀名格式为****)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
(*)供应商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逾期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若供应商成交,成交后该供应商还需提交三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
五、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机位三(网址:登录后查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电子评审事宜
*、供应商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下载标书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登录后查看)《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下载文件的,后果自负。各供应商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另,电子响应文件在诚信库内获取的有关扫描件为获取那一时刻的扫描件,请各供应商更新诚信库后,务必重新获取,重新生成响应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办理**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悬浮框“**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响应文件制作工具。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及制作视频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登录后查看或交易平台维护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工、张工。
八、重要说明
*、各供应商需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成员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本项目采用电子明标评审。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开标前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投标。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如有疑问,请咨询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维护办公室****-*******,咨询服务热线**********。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签到、解密工作的,责任自负。
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
九、本项目质疑单位:登录后查看
质疑单位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号
质疑联系人:王丹
质疑联系电话:***********
投诉联系人:登录后查看 杨磊****-*******/***********
单位: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
注: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年*月*日
附件: 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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