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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江湾镇街道市容环境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2月26日至3月8日9:00-11:15,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1年3月19日10:00
江湾镇街道市容环境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19日1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
SHXM-09-20210222-1005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江湾镇街道市容环境管理服务
标项一:第一、第二综合管理服务片区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第一、第二综合管理服务片区市容环境管理服务
标项二:第三综合管理服务片区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第三综合管理服务片区市容环境管理服务
标项三:第四、第五、第六综合管理服务片区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第四、第五、第六综合管理服务片区市容环境管理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7310000元
标项一:人民币2300000元
标项二:人民币1300000元
标项三:人民币371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7310000元
标项一:人民币2300000元
标项二:人民币1300000元
标项三:人民币3710000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响应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2.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响应报价给予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响应报价(此最终响应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联合体响应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9日10:00
投标网址及开标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江湾镇街道办事处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300号
电话:021-6593322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518号2号楼205室
联系人:高炜冰
电话:021-25015151
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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