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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宿松县宿松路144号红府广场A幢2单元502室住宅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安徽 安庆 宿松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1-23 16: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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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告期**天届满后于****年*月**日上午**时起至****年*月**日上午**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淘宝网(网址:登录后查看)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数倍)。评估价为******元,系第二次拍卖。

标的物为宿松县宿松路***号红府广场*幢*单元***室住宅房地产。土地面积为**.**㎡,房产证号为松房证字第********号,建筑面积为***.**㎡,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房屋所在层为第*层,总共*层。本次拍卖以标的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日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发布日起至拍卖结束日止(节假日除外)可向本院或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统一安排时间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实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竞拍前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标的物。

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均需开通淘宝网账户并实名认证。也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成交款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宿松县人民法院,开户行:登录后查看,账号:**** **** ****,开户行联行号:************),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七、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竞买人亦可向本院或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本院咨询电话:****-*******(*:**-**:** **:**-**:**)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登录后查看

联系电话: ***********(陈先生)

本院联系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将军山路

宿松县人民法院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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