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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远程认证系统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 南开区
招标公告
146.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8-08 23:25:27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远程认证系统运维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层****-****招标业务一部,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贞礼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北安道**号二楼***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贞礼 ,***-********
代理机构名称 登录后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层****-****招标业务一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边天宇、周建广 ,***********、***-********-***
附件:
附件* 登录后查看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远程认证系统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招标业务一部,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登录后查看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ZGZC-G-1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远程认证系统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 14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远程认证系统运维项目,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远程认证系统的现场及远程运维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服务商为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招标业务一部,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
方式: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具体事宜可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咨询,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邮箱:登录后查看。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售价:¥登录后查看,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登录后查看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购买招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登录后查看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3.文件获取和缴费
(1)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获取。投标人须扫描下述2项材料与招标文件登记表一起发送至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自行下载后填写):1)在有效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接受公对公电汇,汇入公司基本账户。
代理公司电汇账号信息:
开户名:登录后查看
开户行:登录后查看
账号:02190501040009620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财务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其他交款方式请联系项目负责人,咨询电话:登录后查看。)
(3)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并确认上述内容后,及时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预留邮箱或根据需要进行邮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北安道38号二楼207室        
联系方式:王贞礼,登录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招标业务一部            
联系方式:边天宇、周建广,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贞礼
电 话:  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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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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