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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穗财债〔2021〕7号批准,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8区综合管养已具备招标的条件,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现对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8区综合管养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8区综合管养
二、招标单位: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28079061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冯工 联系电话:020-8318088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
监管电话:020-83061509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内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概况:项目范围内(面积约20510平方米)包括广场、水池、园林建筑小品、人行道、珠江新城核心区周边市政规划道路(规划西一路、规划西二路、规划西三路)等的清扫保洁、洒水清洗、室内外垃圾清运、排水口清洁维护、设施清洗、地面广场绿化养护等。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环卫保洁、公用设备的运行管理、维护公共秩序、综合服务、地面广场绿化养护(综合考虑在每月综合管养报价中,不作单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3、服务期限:暂定为5个月,起始时间以业主进场通知书为准,终止时间以业主退场通知书为准。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51162.74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
1、公告时间: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1日。
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备标时间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不少于20日。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载,且必须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2)参加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登记的)原件一份。
(3)招标相关文件费用:购买招标相关资料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八、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各潜在投标人可将投标登记资料电子版发送到657244603@qq.com邮箱中,并联系本项目经办人:林工13632293348办理投标登记。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修正招标方案,报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2807906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馆15号馆。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署名投诉。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五、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项目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项目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人: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3月5 日
附件一: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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