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仓山区智慧体育公园(长安山智慧体育公园)(施工)已由
福建省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以
以闽全民健身办[****]*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师范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为
福建师范大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登录后查看。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长安山体育公园进行改建,对园路、亭子、文化长廊等设施进行整修,对配套篮球场、网球场、乒乓球场等进行整修,并配置相关运动器械,并对体育公园主体进行智慧化改造。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长安山公园主入口设立“智慧体育公园”标牌(识)、各次出入口标牌(识);智能健身步道、平整台地、小憩椅凳;4座亭子、1座两层长安山文化长廊加固及修缮、室外消火栓、安防监控、智能灯光控制子系统、背景音乐及紧急求助子系统、综合管网子系统、强弱电机房建设;两阶台地设置智能国民体质测试亭、智能健身驿站;须翻修网球场、公体楼的乒乓球室、羽毛球(气排球)场馆屋盖和翻新篮球场等;人流统计子系统、微型消防站、WiFi覆盖子系统、光纤联网子系统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 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开工文件通知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公园主入口部分、亭子、长安山文化长廊以及翻修网球场部门;**日历天内完成智能健身步道;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工程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出现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根据“建办市(****)**号文及闽建筑〔****〕**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未处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根据闽建办筑函【****】**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版(登录后查看)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②或银行保函(含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 * 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登录后查看)、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
登录后查看)、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登录后查看)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邮编:
******
电子邮件:
/
电话:
****-********, 传 真:
/
联系人:
张老师
地址:
福州市乌山西路***号鼓楼科技大厦*层, 邮编:
******
电子邮件:
/
电话:
****-********、********转***, 传 真:
****-********
联系人:
邱媛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版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