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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铜梁县巴川镇民兴街103号5-5-1的住宅用房(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物品)(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重庆 铜梁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2-06 0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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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0010710时至2020010810时(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023/34,户名: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铜梁县巴川镇民兴街1035-5-1的住宅用房(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物品)。

据重庆市房地产登记审核表记载,该拍卖对象建筑面积为139.8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00712日止。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建筑结构为混合。所在建筑总层数共5层,拍卖对象位于第5层,现被执行人自住。

注:1、截至评估价值时点,拍卖对象有查封,有抵押;2、拍卖对象物管、水、电、气等欠费情况无法查明,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交付时以实际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本次拍卖房屋价格是由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铜梁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经存量房交易系统测算所得,未实地入户查勘,未考虑房屋室内因素(房屋维护及使用状况等),并未对拍卖标的进行司法评估,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考察了解,并承担可能的风险。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拍卖标的物能否过户、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自行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网询价:30万元;起拍价:21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1000(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优拍公司安排)。重庆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602394542400-666-5707或登录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自助预约或关注优优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不仅限于以上披露的物管、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拍卖开始前7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0115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账号:01680164399999)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再次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拍卖咨询:重庆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602394542400-666-5707或登录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自助预约或关注优优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5659402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法建路1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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