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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镇城市基础设施微小破损、缺失快速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 张家港市
招标公告
10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9-21 14: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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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1. 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大新镇城市基础设施微小破损、缺失快速修复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镇财政拨款,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或意向确定施工单位。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通过本次公开招标发包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2.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大新镇

(2)工程规模:东至港城大道、西至朝东圩港、南至规划兴联路、北至沿江公路的基础设施微小破损维修;工程估算价约1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招标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发包内容如下:大新镇城市基础设施微小破损、缺失快速修复工程

5.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符合下列资质的法人: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

(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无不良记录;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良好 无不良记录;

6.请申请人2020921日至2020925日每天8 30分至1700分到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市区国泰北路15号三楼)报名。(报名时需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以及报名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有效的社保证明(20206月至20208月),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含传真号、邮箱、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以上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预审在报名时当场进行。

7.其他: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印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20206月份至20208月份),否则拒绝接受资格材料。

(9)江苏省外施工投标企业须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

(10)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8.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大新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9.评分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招标人: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大新镇

联系人:陈尧 电话:13405611391

11.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国泰北路15

联系人:刘嘉琪 传真及电话:0512-5811611518013299587

项目组组长:丁建平 职称:高级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师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0921日至2020925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杨梅玉

经办人(签名):丁建平

2020921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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