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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静海县双塘镇西双塘村金色年华乐园全部土地使用权和全部地上在建房屋建筑物(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天津市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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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4-19 12: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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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静海县双塘镇西双塘村金色年华乐园全部土地使用权和全部地上在建房屋建筑物(楼号:15-32号楼、34-38号楼)拍卖的公告(拍)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5510时至20215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22/0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静海县双塘镇西双塘村金色年华乐园全部土地使用权和全部地上在建房屋建筑物(楼号:15-32号楼、34-38号楼)[静海县双塘镇西双塘村金色年华乐园全部土地使用权和全部地上在建房屋建筑物(楼号:15-32号楼、34-38号楼),其中土地面积为51009.6平方米,在建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1101.0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地上建筑物用途为住宅。估价对象地上建筑物为15-32号楼、34-38号楼,共计23幢(按楼号分),分为三层钢混结构建筑物和二层木结构建筑物两类,其中钢混机构14幢(按楼号分),木机构9幢(按楼号分)。估价对象现在为在建工程,工程进度:28号楼、32号楼、34号楼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已基本完工,其余建筑物建筑物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已基本完工,装饰装修工程未完工。经现场勘查了解,以上建筑物至价值时点已停建,建筑物门窗、内部墙面、地面、顶棚等有不同程度破损]

起拍价:78270106.32,保证金:1500万元,增价幅度:30万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地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因委托的相关信息须在拍卖系统中进行录入、推送以及确认录入成功等操作,故参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须在一拍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或二拍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双方一同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1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咨询时间每周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022—28024168(陈法官)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本次估价结果评估总价为土地使用权价值和在建房屋建筑物价值之和,而非估价对象房地产整体市场价值;32号楼部分至价值时点有人使用。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不动产过户时需遵守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过户(包括过户前是否需恢复原状等)、限购等政策,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地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费用、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前7(节假日休息)之前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法院确认后享有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长青支行,账号:0218030104000090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次司法拍卖依据(2021)津02执恢48号执行裁定书作出。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津源丰房评公字[2020]第06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咨询电话:022—28024168(陈法官)

监督电话:022—2802455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十九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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