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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璧泉街道东林北路6号附13号招租
重庆 璧山区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8-04 07: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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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璧泉街道东林北路6号附13号招租

标的系璧山区璧泉街道东林北路6号附13号门市,无房地证,租赁期限3年,租金逐年递增5%,租金按年支付。标的租赁、占用、担保、抵押及共有等其它他项权利情况。拟按现状以不低于第一年租金进行公开协议或竞价招租,标的详情见下表:

序号

标的位置

建筑面积约(㎡)

第一年租金(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璧山区璧泉街道东林北路6号附13号

86.72

1.995

0.99

特别告知:

1、本项目挂牌期自2020220日起至202034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2、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www.cquae.com/hel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规定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网上报名应在办理报名手续和交纳保证金后,在挂牌期内签署《网络报价实施方案》后方获得报价账号;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3、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为保护出租方和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行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租金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5、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房地证等)、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书面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承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剩余租金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璧山支所指定账户,剩余两年的租金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汇入出租方指定帐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交易。

7、重庆联交所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按三年成交租金总额的2%收取。

8、签订租赁合同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签订租赁合同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含物业、装修、水、电、气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9、该项目标的无房地证,承租方在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10、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

11、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遭受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1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上级部门要求、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可终止合同,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3、标的在签订租赁合同次日起30日内由出租方移交给承租方,租期和租金自出租方将标的移交给承租方之日起计算,标的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与重庆联交所无关。

14、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15、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需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标的成交年租金的20%计算)租赁合同终止,经出租方按照合同内设施等要求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16、严禁转租,如有特殊情况转租需经出租方同意。

17、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联系人:张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3-85295979、 85295989、13883823537

联系地址:璧山区璧城街道兴旺正街9号附51号(瀚恩阳光小区内)

项目图片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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