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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训保支队和特勤大队消防车辆及消防器材项目(GPCGD21B800HG011F)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 越秀区
招标公告
2802.5464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6-23 22:38:23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1B800HG011F

项目名称: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训保支队和特勤大队消防车辆及消防器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2802.5464万元

采购需求:

1.用途:灭火救援

2.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包1-44采购国产产品,包45经财政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4.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2.投标供应商在消防行业内无不良记录,且未列入到采购人的黑名单(黑名单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3.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2021年7月5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3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7月13日10:45(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三育路44 号东山宾馆东山楼一楼凯旋厅

样品摆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三育路44 号东山宾馆一楼会议中心

递交样品时间: 2021年7月13日9:00-10:45。请投标人注意在此时间段交样品(本项目按照包组递交样品,投标人到现场后请先了解各包组样品摆放位置之后再递交样品,并与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样品外包装及样品本身都必须粘贴牢固标签,检验报告彩色复印件请固定在样品上,内容包括“投标人编号(投标人编号可在递交样品现场查询)、投标人名称、所投包组号、所投器材名称型号”),如因投标人迟到等原因导致样品递交失败的,集中采购机构不负相关责任。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83号

联系方式:020-87119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方式:020-6279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020-62791626

附件

011f委托代理协议.pdf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训保支队和特勤大队消防车辆及消防器材项目.zip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6月23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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