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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 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扩建年产塑料管材170万米、波纹管170万米 |
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办事处经四路16号 |
盐城嘉诚塑胶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办事处经四路 16号,现公司利用厂区内现有闲置厂房(厂区内北生产车间),购置3条塑料管材生产线、2条波纹管生产线建设年产170万米塑料管材、170万米波纹管。该项目在盐都区发改委登记备案,项目登记备案代码为 2019-320903-29-03-534802。 |
1、2019年8月25日-2019年9月5日在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周边公众反馈意见。 2、报告表在盐城鹤鸣亭网站上进行了项目全本公示。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入苏水水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不得另设污水外排口。 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和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合理布置噪声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准排放、不扰民。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0月21日一2019年10月25日。
联系电话:0515-88585216;Email:jsyclay@qq.com
联系人:盐都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服务大厦)。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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