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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山七院附属第七医院(深圳)委托,就脑电生理监护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方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脑电生理监护仪采购
二、项目编号:COBO1909202610H01
三、采购数量:1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4.1项目内容:脑电生理监护仪采购
4.2项目类别:货物类
4.3项目预算:45万元人民币
4.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4.5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交货
4.6项目需求:详见定稿招标文件
五、资质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资格或其他能证明已注册的有效文件(供应商注册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5.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5.3、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脑电生理监护仪)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脑电生理监护仪)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5.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脑电生理监护仪)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5.5、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
5.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备注:以上信用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7、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分别提供诚信承诺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9、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投标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及地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8月15日起至2019年8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20层】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所需资料:
3.1、《投标报名申请表》(提供电子文档)(在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载);
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3.4、供应商注册卡或其他有效文件;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分别提供诚信承诺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脑电生理监护仪)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脑电生理监护仪)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3.7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脑电生理监护仪)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3.8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
备注:1、上述报名资料必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且必须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七、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标书售后不退。原报名单位需重新报名。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20层开标大厅。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二、答疑截止时间:请于2019年10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法人公章)交招标机构,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招标机构可不予回复;该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
(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所有。
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邦国际招标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采购单位:中山七院附属第七医院(深圳)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755-81206092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
招标代理: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乐小姐 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5-33396389
公告查询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深圳政府采购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邦国际招标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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